无数英雄先烈是我们民族的脊梁,是我们不断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所在。2021年9月30日是我国第八个“烈士纪念日”,一个值得铭记于心的日子。9月30日上午,我院组织全体团员干警职工赴绍兴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开展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
绍兴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松柏苍翠,庄严肃穆。9点30分,祭扫活动开始,全体人员向烈士纪念碑三鞠躬,默哀三分钟,团员代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随后,全体人员绕碑一圈,深切缅怀英烈,并将寄托哀思的菊花轻轻放下。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定,履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活动中,我院团支部书记张晓节带领全体人员重温入团誓词,牢记青年担当。铮铮誓言,一字一句,神圣而豪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青年是最有朝气、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此次主题团日活动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党史学习教育实践课,通过追忆革命故事,缅怀英雄先烈,教育引导全体团员明确责任担当,牢筑信仰之基,汲取奋斗之志。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学好红色文化,守好“红色根脉”,争当学史悟思的排头兵、勇开新局的排头兵、为民服务的排头兵,用实际行动践行共青团员的使命和检察青年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