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一百零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印发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0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明确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201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规定初次担任检察官职务、检察官晋升实行公开宣誓制度。201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首次对检察官职业信仰、履职行为、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职务外行为作出全面系统规范。

版权所有: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11号 电话:0575—8911234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