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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打击臭氧层“杀手”,检察机关毫不手软!这4人因破坏环境获刑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说起氟利昂,大家都不陌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空调、冰箱制冷效果不佳时,我们总会想到要加些氟利昂。

  事实上,我国早在2010年就全面禁止生产、使用氟利昂类物质,而我们口中所称的“氟利昂”其实是相关替代产品,只不过沿用了原来的称呼而已。

  日前,由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李某等4人环境污染案一审判决生效,而陈某等人使用的就是对臭氧层破坏力极强的氟利昂,也就是三氯一氟甲烷。

  原来,陈某系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明知三氯一氟甲烷系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且被明令禁止用于生产的情况下,仍向某化工有限公司购入三氯一氟甲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陈某所经营的公司在无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以三氯一氟甲烷为原料生产的组合聚醚成品多达300余吨。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该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同样明知的情况下,向陈某等人出售三氯一氟甲烷共计64吨。这才有了之后种种生产、销售以三氯一氟甲烷为原料的组合聚醚保温材料等行为。

  殊不知,因为他们一时的利益熏心,让大气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陈某等4人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据悉,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陈某等人已退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同时,检察机关增诉了陈某、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单位犯罪,两家公司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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