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检察长亲自给孩子送来了司法救助金……”在越城区检察院护苗工作室内,小菲(化名)的父亲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江手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去年11月,小菲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遭遇不法侵害。获悉线索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大限度减少“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案件办理已告一段落,但要真正帮助小菲走出困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菲的父母早已离异,去年8月,小菲随父打工来到绍兴,却因学籍问题无法在绍入学。不久后,小菲遭遇了不法侵害,因照顾女儿需要,父亲不得不待业在家,一度没有收入。
“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其父亲长期务工,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生活本就拮据。案发后,被害人身心受创却无法获得赔偿,且家里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经过调查核实,小菲确实符合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周江检察长高度重视,并亲自办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周江检察长强调,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应当最大限度的实现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综合保护和及时救助。
之后,该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短时间内便完成了审查审批程序,为小菲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同时,为帮助孩子尽快回归校园,该院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协调解决小菲的在绍入学问题。
2月27日是绍兴市小学生开学的第一天,送完小菲上学后,小菲的父亲拨通了承办检察官的电话,“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付出的努力,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小菲让我一定要转告检察官,你们送来的书包和文具,她特别喜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对于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展救助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司法救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让‘受伤的孩子’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霾和生活困境。”周江检察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