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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网:冷鲜禽有“身份证”,才能卖得放心吃得安心
时间:2021-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共出动275人次,对辖内53家商场超市、33家农贸市场和15家经营户,开展冷鲜禽食品销售‘拉网式’大检查……”不久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来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冷鲜禽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的回复。

民以食为天。冷鲜禽的食品安全问题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关键一环。在检察建议的推进下,冷鲜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相关职能部门以详实的检查数据、高压的整治态势、长效的监管机制,为守住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送上了一颗定心丸。

“根据浙江省冷鲜禽上市销售的规定要求,家禽上市销售必须屠宰后净膛,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售的冷鲜禽必须佩戴检疫合格脚环标志和企业产品标志。”公益诉讼检察官介绍,“这‘一证两标’就是冷鲜禽的‘身份证’,其中公示了冷鲜禽的屠宰时间和地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为冷鲜禽食品交易筑牢了安全防线。”

然而,越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内多家超市和农贸市场中在售的鸡、鸭、鸽等冷鲜禽普遍存在未规范佩戴“一证两标”等现象。同时,部分农贸市场外的周边摊贩还存在冷鲜禽未净膛销售、活禽私屠及交易等情况。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越城区检察院发现辖内鸽类等冷鲜禽进货地均为杭州某家禽有限公司,该公司虽能提供冷鲜禽的检疫合格证,但未提供脚环,导致辖内在售的鸽类冷鲜禽“一证两标”均有缺失,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引发食源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对此,越城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迅速调查处理冷鲜禽食品销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同联动,实现农贸市场内外“一体化管理”,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以辖内冷鲜禽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统筹联动,“安全教育+行政约谈”同步发力,确保冷鲜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此外,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越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试点推行市场内外“一体化管理”,确保冷鲜禽市场“场内场外”监管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冷鲜禽有‘身份证’才能上市销售!”423日,越城区检察院开展 “回头看”活动,辖内冷鲜禽市场整改成效明显。当公益诉讼检察官问及冷鲜禽的“一证两标”时,商户们纷纷表示,“我们在售的每一只冷鲜家禽都有专属‘身份证’,我们卖的放心才能让大家吃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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