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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剑:暖心!一场开在“家门口”的听证会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下面,我们就李某刑事申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一场开在群众“家门口”的听证会就此开始。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章丹来到鉴湖街道某村党群服务中心,主持这场听证会。

据悉,申诉人李大妈年近六旬,是一起“代办养老保险”诈骗案的被害人。2020年底,李大妈想要办理农村养老保险,无奈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番咨询未果后,心急的她轻信了“花钱‘通关系’就能代办养老保险”的谎言,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养老钱交给了骗子。骗局很快败露了,胡某虚构身份,骗取包括李大妈在内的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2万元,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但李大妈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同,认为诈骗数额认定错误,且胡某在案发后分文未退,未获得其谅解,法院量刑畸轻,于是向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为实现矛盾化解“最优解”,考虑到李大妈身体状况不佳,行动不便,该院决定将听证会开在李大妈的“家门口”,并邀请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章丹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充分听取李大妈的意见,并重点围绕诈骗数额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程序、依据等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李大妈提出的关于裁判结果的疑问逐一进行释法说理,“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法院量刑并无不当。”与会听证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并从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角度出发,对李大妈进行耐心的疏导劝解。

“检察官跑了那么远的路,把听证会开到了家门口,专门给我讲理讲法。这回我真的听进去了,也理解法院的判决。”李大妈当场表示息诉服判。对于“上门听证”这一方式,该村村委会主任表示赞许,“检察机关到被害人居住地开展公开听证,避免了老年被害人来回奔波的劳累,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是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案子结了,但事情还未结束。在前期接访中,该院了解到李大妈身体状况不佳,常年需要服药,其儿子文化程度不高,靠打零工为生,儿媳在家照顾幼女,没有经济收入,一家人的生活本就不富裕。案发后,李大妈未获得任何退赔,家庭情况更是捉襟见肘。“家里的条件本来就困难,攒的养老钱也被骗子挥霍一空,我又没有养老保险,以后靠什么生活呢?”谈及家庭近况时,李大妈几度哽咽。如何帮助这一家人解决燃眉之急?该院审查后认为,李大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核决定对其救助1万元。听证会上,该院现场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不让行动不便的李大妈为申请救助来回奔波。此外,该院经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得知李大妈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办条件,遂联合其所在村委会,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真正解决了李大妈的后顾之忧。

听证会结束后,章丹一行走进该村的家家户户,一边分发反诈宣传手册,一边解读老年人被诈骗的典型案例,并现场为村民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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