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越城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双方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帮扶、联合回访等机制,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司法救助与多元帮扶工作合力,共同携手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妇女。
近年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立足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共办理“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案件39件,占司法救助案件量的70%,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
《实施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将共同建立救助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的问题。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将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发现线索和移送机制,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开通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专人办理审核。并且对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联合救助。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把各项惠及困难妇女的工作落细、落实,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困难妇女救助帮扶的良好局面,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