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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守正创新,能动履职, 共护浙东运河历史文脉
时间:2023-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东运河是中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水利、航运、生态等作用。浙东运河绍兴段则是浙东运河的最前身和核心段,其中越城段长度为44.4公里,由西兴运河东段、山阴故水道西段、绍兴环城河、城内运河组成。

“遥闻会稽美,且渡若耶水。万壑与千岩,峥嵘镜湖里······”乌篷摇曳,垂柳随舞,运河两岸,炊烟袅绕,拥有2500多年历史的浙东运河,养育着越地风土,也成就了绍兴这座“没有围墙的博物馆”。

近年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公益”这一核心,融入绍兴古城保护特色,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为保护浙东运河提供法治保障。共计办理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7件,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周年成绩突出集体”,公益诉讼部门被越城区委区政府授予2020年度“高质量贡献奖”、2022年度“美丽越城”建设先进集体。

开展专项监督,碧水清流绕人家

“白玉长堤路,乌篷小画船。”绕城而建的绍兴环城河,哺育着古城绍兴一代又一代人。但流水潺潺、碧波荡漾的环城河,受雨污水混接、混排问题困扰,一度成为基层治水工作的痛点、难点。

2018年,我院在调查中发现,市区环城河畔某建筑工地存在私设排污口、向河道排放混泥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监管“各自为战”“以罚代管”问题突出,我院向住建、农水、综合行政执法及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联合执法,并撰写问题信息上报党委政府,促使形成整治合力。

近年来,我院坚持质效导向,采用“行政诉前监督+民事诉前支持”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守护“美丽河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生态环境、治水办(河湖长办)等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建立协作机制。其中,重点针对水污染、固废污染、侵占河道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督促治理受污染运河及支流河道15公里,清理沿河固体废物2000余吨,保护古树名木34株,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例如,针对老旧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污水直排环城河等问题,通过专家论证,厘清监管职责,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巧解“监管空白+主张无门”的双重困境,在整改“雨污合流”的同时,帮助属地街道追回应急处置费11万元。

此外,我院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蓝天保卫战’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针对浙东运河港口贮存物料和作业过程中普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赴辖内20余处港口全面调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该案促使港航管理部门出台《绍兴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开展港口码头及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推动全市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促成港航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镇街建立越城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联合协调机制,形成港口扬尘污染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坚持守正创新,古桥文物焕新颜

古桥与运河,相伴相生。绍兴素有“水乡”“桥乡”之称,700余座各式古桥连街接巷,被誉为中国的“古桥博物馆”。

但我院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多座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桥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例如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绍兴古桥群中的迎恩桥两侧被堵、杂草丛生、有焚烧痕迹,泾口大桥桥面污损、居民排水管直通桥下,绍兴市文保单位会龙桥桥面堆放建材等重物、周边环境脏乱差······

针对古桥文物保护存在监管、修复、宣教不到位等问题,我院向文物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管部门采纳建议组建一支140人专群结合的文保员队伍,对辖区80余处古桥文物开展排查巡查,并会同属地政府制定古桥修缮、监控方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案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两周年优秀案例。

近年来,我院一直高度关注浙东运河保护,坚持守正创新,在全省率先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通过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方式,围绕古桥文物、牌坊文物、名人故居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督促保护省级以上文保点单位8处,有效保护了运河历史文脉。为提高办案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我院还出台全省首个《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规定》,聘请来自文物保护、水利研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行政法学、公益律师等行业20余名专家成为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提供专业智力支持。

打造保护平台,鉴湖湿地添活力

“悠悠鉴湖水,浓浓古越情。”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主要包括浙东古运河、洋湖泊、百家湖、白塔洋和周边部分农田,系浙江北部平原水网区“湖泊—河流—稻田”复合型湿地的典型代表。如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耕鉴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是保护浙东运河、建设美丽绍兴的重要举措之一。

2023年3月,为加强对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法治保护,落实好林长、河湖长、田长“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我院与鉴湖湿地管委会签订《关于协同保护浙江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合作意见》,建立线索移送、工作协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八大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同时,在鉴湖湿地管委会设立检察官联络站,承担惩治犯罪、法治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湿地司法保护职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社会各界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共收到移送线索5条、开展联合督查2次、普法宣传3次。

为广泛凝聚社会公益守护力量,积极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我院吸纳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专家学者、古城守护官等59名各领域公益诉讼志愿者,并为志愿者提供培训,扩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朋友圈”。近期的一次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徒步活动中,志愿者就发现了公益损害线索10余条。

前不久,我院以禁渔期及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开展2023年湿地公园禁渔期管理启动仪式、越城区增殖放流生态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通过“案例宣传+现场宣讲”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禁渔期各项政策,并向湿地公园百家湖中投放百万尾鱼苗,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目前,我们正在对接湿地管委会等,依托湿地公园科普馆,积极筹备建设志愿者驿站、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等”我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我院将在浙东运河博物馆设立检察官联络站,打造浙东运河文化园、绍兴古城、鉴湖国家湿地公园‘一轴三核’的越检公益诉讼品牌,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大运河文化。”我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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