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在玩游戏的过程中遇到了“真爱”,不想对方只把自己当做“钱袋”。在高校就读的陈某某没想到,自己不仅被骗了1.4万元,更离谱的是,网恋的女友竟是名男子。近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梁某某念完中专后就早早步入社会,没有工作的他,平日里靠玩网络游戏打发时间,有时也做游戏陪玩,赚点生活费。
期间,梁某某从同行处了解到,伪装成女生陪玩游戏,可以骗取不少钱财。于是,他使用变声器,假扮成女生,开始物色目标。梁某某还利用前女友的微信账号,与男子聊天;并用前女友的支付宝和自己母亲的微信账号(两人均不知情)收款,这样转账时显示的名字为女性,以此增加可信度,迷惑对方。
2022年4月,在绍兴某高校就读的陈某某,多次找梁某某陪玩游戏。一来二去,两人日渐熟络,言语暧昧,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可交往没几天,梁某某就麻烦事不断。买猫砂缺钱、吃饭缺钱、妹妹生病缺钱……沉浸在爱情喜悦中的陈某某没有多想,对“女友”有求必应,多次转钱解燃眉之急。
为了能骗到更多钱,梁某某开始编造到绍兴找陈某某玩需要支付机票费、行李托运费、住宿费、疫情隔离费等理由。隔离期到了,陈某某满心欢喜期待与恋人“奔现”,没想到两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梁某某找了点事由与陈某某吵架,见面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很快,陈某某回想梁某某一次次问自己要钱的场景,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感觉上当受骗了。为印证心中疑惑,陈某某用自己的另外一个微信号,重新加了梁某某好友。聊天中,梁某某转变了态度、语气,这让陈某某更加怀疑,最终选择报了警。
“我跟梁某某还挺投缘的,没想到‘她’居然是男的。”直至案破,陈某某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真相。好在陈某某最后拿回了被骗的钱款。
“希望检察官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审讯室内,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梁某某追悔莫及。
经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梁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网络社交还是现实交往,在追求真爱的同时,都要擦亮眼睛,尤其是涉及钱财交易时,更要提高辨别能力,谨慎对待。一旦发现被骗,请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