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越城检察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诉源治理和生态修复专项社会治理”
时间:2020-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228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通告,规定绍兴市外荡水域禁渔时间为410时至53124时。禁渔期内越城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情况如何?根据越城区检察院的相关数据,20204月以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仍呈高发态势。为此,越城区检察院开展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诉源治理和生态修复专项社会治理

刚柔并济

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捕捞水产品的方式方法等因素,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2020427日夜晚,陈某在越城区孙端街道榆林直江水域采用电击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304尾。检察官认为陈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鉴于情节轻微,可以作不起诉处理。像陈某这样被不起诉的截止目前已有40人,主要考虑这些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又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作不起诉是将少捕慎诉落到实处。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检察机关会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一方面建议渔业行政部门对不起诉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求不起诉人员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截至目前一共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4.1万元,这些钱将用于购买鱼苗投放外荡水域。

而对于毒鱼、炸鱼这种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的行为以及曾有非法捕捞前科劣迹,屡教不改又再犯的人员,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比如,422日夜晚,徐某伙同他人在鉴湖街道南池江南池鉴园水域旁,将含有溴氰菊酯的农药撒入河道,以药虾的方式非法捕捞。徐某使用毒鱼方式非法捕捞,越城区检察院予以起诉。

诉源治理

该类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在于群众对渔业保护的意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为此,越城区检察院提供典型案例,联合渔政执法部门共同编印2020年禁渔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禁渔小知识,又督促涉案人员到所在的社区、村落发放禁渔宣传手册,进行禁渔宣传,截至目前已发放禁渔宣传手册4100份。

生态修复

622日上午,越城区检察院、越城区农业农村局、迪荡街道办事处、绍兴市水产行业协会等联合开展开展生态修复,共建美丽河湖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200多万尾鱼苗,用于梅山江区域水资源水生态的修复。购买这些鱼苗的钱正是在司法办案中,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

版权所有: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11号 电话:0575—8911234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