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我院牵头邀请越城区法院,越城、袍江、高新公安、环保部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上述单位相关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上,在我院钱昌夫检察长通报了市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方案》以及我院《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后,越城、袍江、高新公安、环保部门就近年来各自的环保执法情况以及环保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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