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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七调研组到我院进行调研指导
时间:2020-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18日下午,由最高检原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甘肃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汉荣,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定达,最高检政治部、案管办、办公厅、甘肃省检察院研究室相关领导7人组成的最高检院咨询委员会第七调研组,到越城区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翁跃强,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周小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章梁,越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江,柯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参加调研。

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七调研组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绩效管理体系”和“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难点、问题和建议”两个调研主题,赴浙江省基层检察院,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调研。该调研组首站来到绍兴,对越城区检察院和柯桥区检察院进行调研。

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活动是最高检党组落实“智慧借助”理念,发挥最高检咨询委员会作用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化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工作安排,对于摸清基层实情、破解基层难题、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座谈会上,越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江和柯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分别就两个基层院开展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情况、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情况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汇报。调研组与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翁跃强等与会人员就绩效考核、“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落实的困难与对策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调研组认为,此次调研中,浙江省检察院、绍兴市检察院、越城区检察院和柯桥区检察院通过实践,进行思考、研究、总结后对调研组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问题和建议,为最高检开展后续的工作提供了思路与帮助。

调研组指出,绩效考核既能起到上级院强化领导、统筹管理、掌控全局的效果,又能起到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激励作用,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但是绩效考核的内容是复杂的,既需要相对稳定,又需要根据每年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变动,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绩效考核工作也不例外。基层检察机关要树立信心,持续不断地进行实践探索,为最高检开展绩效考核、“案-件比” 质效评价等工作,提出更多的建议与对策,提供更多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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