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干警风采
干警风采
【“双创”|请检“越”】检察官事迹展示②
时间:2022-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打造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检察版,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争创“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活动。

“越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双创”|请检“越”】专栏,聚焦“双创”活动,展现“双创”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人物以及典型案事例,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期推出

检察官事迹展示 ②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冯晓晨

检察办案 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2011年,怀揣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和憧憬,冯晓晨考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11年来,她一直奋战在办案第一线,凭借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扎实的业务能力,确保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在冯晓晨看来,检察办案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近年来,曾获评“越城区优秀公务员”“越城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检察官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

进入单位以来,冯晓晨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在依法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办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时,冯晓晨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从案件矛盾症结入手,用足用好司法资源,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如在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冯晓晨发现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且犯罪嫌疑人侯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遂通过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对侯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冯晓晨耐心查找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多次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12月,该案获评2021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诉源治理类精品案件。 

做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官

法律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你办的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也是你的人生。”对于这句话,冯晓晨有着自己的深刻理解: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涉案人的人生,基层检察官就是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官。

2021年底,在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助力整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中,冯晓晨通过走访辖区劳动监察部门,发现一条涉38名工人的欠薪线索,并持续跟进相关处理情况。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冯晓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提出“调解优先”的侦查意见。在欠薪老板申某到案后,冯晓晨与侦查人员一同对申某进行询问,通过释法说理,阐明主动缴付欠薪的相关法律规定,向申某一一陈清利害。

 

(冯晓晨为工人发放欠薪款)

最终,在大年三十前夕,申某全额缴付欠薪款46万余元。“谢谢你们”“谢谢检察官”,在欠薪集中发放仪式上,冯晓晨亲手将欠薪发放到工人手中,听到他们一叠声的道谢后,冯晓晨的眼眶不禁湿润了,“这就是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官该有的样子”。

将检察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办好个案的同时,冯晓晨善于延伸办案触角,发现个案背后隐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八号检察建议”后,冯晓晨立即梳理在办或已办结的涉生产安全领域案件,经总结分析发现,叉车、环卫电动车等特殊车辆违规上路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为此,冯晓晨多次走访交通管理部门,统计近年来叉车、环卫电动车等特殊车辆交通事故数量,并深入了解该类事故存在的监管困境。基于此,冯晓晨撰写的检察问题信息引发更多关注。

 

(特殊车辆安全隐患治理座谈会现场)

之后,越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共商特殊车辆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并就进一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对特殊车辆的分类管理、执法监督、监管合力等达成一致意见。

接下来,特殊车辆安全问题将作为一项社会治理项目持续深入推进下去。在这背后,正是冯晓晨在办案中延伸一小步,推动社会治理前进一大步。

 

版权所有: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11号 电话:0575—8911234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