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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风采
【“双创”丨请检“越”】检察官事迹展示④
时间:2023-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越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在2022年基础上持续推出【“双创”|请检“越”】专栏,聚焦“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双创”活动,展现“双创”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人物以及典型案事例,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打造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检察版。

本期推出

检察官事迹展示④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

陈宏翔


向阳而生、守望正义

用办案温暖人心

从2013年到2023年,十年,仿佛只是一个转身的瞬间。十年前,陈宏翔怀着一颗赤子之心踏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走上公诉岗位。十年来,陈宏翔一直扎根办案一线,“做一个有温度的检察人”是他的初心,也是他十年来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其所撰写的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个案反向审视报告、所办理的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办好身边“小案件”,传递司法温度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以来,陈宏翔一直提醒自己,手中的每一个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因此,他不仅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严格审查案件中的每一份证据,更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司法温度。

陈宏翔曾经承办一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该案当事人赵某等人在饭店饮酒后,与其代驾钱某发生争吵进而相互斗殴。此时,饭店保安队长孙某赶来劝架,赵某将对代驾的怒火转移至孙某,拿起路边的停车牌攻击孙某的头部,孙某被打后也拿起停车牌予以反抗,致使赵某倒地后受轻伤。陈宏翔了解案情后,认为孙某的行为可能属于正当防卫。

经逐帧核查现场监控录像、赶赴饭店门口踏勘现场后,陈宏翔坚定了孙某系正当防卫的想法。“我们办案不能让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寒心,检察机关更要传递正向的社会价值。”最终,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寻找办案“突破口”,守护公平正义

从书记员到检察官,陈宏翔参与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面对一件又一件的疑难复杂案件,他认为是一场又一场的“考试”,而这些“考试”没有重来的机会,只能迎难而上,肯下“硬骨头”。

在办理张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面对大部分骨干成员全面对抗、拒不认罪的情况,陈宏翔并未退缩,而是积极主动寻找突破口,通过制定讯问提纲及预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薄弱成员着手,从内部瓦解犯罪组织,运用证据体系层层推进,实现从案件初期大部分骨干成员全面对抗,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的巨大转变。

守好群众“钱袋子”,做好追赃挽损

陈宏翔始终坚持案件要办结,更要事了。面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他始终耐心倾听,安抚情绪,释法说理,并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理诉求放在心上,在办案中尽最大可能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陈检察官,我们投了这么多钱,一定要帮我们追回……”在办理刘某某等40余人古董诈骗案中,数十名被害人多次来院询问追赃工作进度。面对这些情绪激动的被害人,陈宏翔十分理解他们的心情,尽力安抚他们的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刘某某等40余人古董诈骗案的被害人达100余人,涉案金额也达200余万元,这些钱可能是有些被害人一辈子的积蓄。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陈宏翔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在案各被告人的退赃工作,共追赃挽损116万余元,占涉案金额的近50%。

办案延伸“一小步”,参与社会治理

在办案过程中,陈宏翔会想“办好案件,我是不是还可以做得更多”。他一直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从办理的案件延伸探索,积极思考和总结分析类案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并通过积极行动参与社会治理。

他曾通过梳理37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并深入研究分析后发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信息的“集中地”,也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对象”。为此,陈宏翔整理和汇编了典型案例,通过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分发典型案例手册的形式,进行普法和警示教育。此外,他还参与了“涉绍兴黄酒刑事犯罪风险防范”“物业公司犯罪风险防范”等案例汇编工作,希望通过这样的形式,增强相关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征途未有穷期,热爱可抵岁月漫长。未来,陈宏翔初心不变,步履坚定,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坚守与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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