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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风采
【“双创”丨请检“越”】检察官事迹展示⑧
时间:2023-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越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在2022年基础上持续推出【“双创”|请检“越”】专栏,聚焦“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双创”活动,展现“双创”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人物以及典型案事例,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打造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检察版。

本期推出

检察官事迹展示⑧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王会保



勤勉履职,不负热爱



从检16年,王会保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先后从事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等工作。他始终秉承对检察工作的无限热爱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勤奋的工作态度对待所办理的每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近年来,曾获评绍兴市检察院“检察之星”“十佳侦查员”及“越城区优秀公务员”“越城区工业转型升级突出贡献个人”等荣誉称号。



01

以“数”为帆

能动履职提高监督质效


数字检察助推下的类案监督,大幅增加了检察监督的覆盖面,延伸了法律监督的“触角”。王会保在办案过程中,善于运用数字化思维,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检察监督模式,有效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在办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在成功追回罚金、违法所得款项的基础上,王会保积极总结个案特点,起草财产刑拒执案件数字检察类案监督工作计划。同时,积极开展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一本账”中“取保候审保证金与财产刑执行衔接类案监督”线索排查工作,梳理近两年全院办理的财保刑事案件,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出监督线索上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财产刑书面纠正意见。


02

以“思”为舵

找准症结持续精准监督


“要勇于面对办案中遇到的各种挑战,绝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细节”王会保常对自己说。


作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刑事执行检察被称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而如何防止被判实刑的罪犯逃避收监服刑,更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王会保敏锐抓住问题症结,通过深挖在案证据、全面审查材料、收集固定证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今年以来,王会保同办案组成员已发现4名罪犯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条件,建议法院不予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有效预防“纸面服刑”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与权威。


03

以“践”为桨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不仅要让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看到法律公平正义,更应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工作中,王会保始终以实际行动将司法温度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


在办理一起挪用资金案中,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实际经营两家民营企业,被害单位亦系民营企业,双方之间具有多次合作的基础,从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王会保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积极跟进双方合作进展及还款计划的落实情况。又如针对涉企矫正对象经营性请假外出的情形,探索建立涉企矫正对象请假快速办理机制,成功推动绍兴地区首例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活动,有力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巡回检察)


04

以“学”为舱

自我精进锤炼过硬本领


对于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而言,能说、会写、善思三者缺一不可,而这都要以持续学习为基础。面对不断更新的法律知识和层出不穷的疑难问题、新型犯罪,王会保深知检察工作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将法学理论与办案实践有机结合,才能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强化业务素能。


从检以来,王会保始终在办案中审视自身的不足之处,通过学习、调研实现自我提升。一方面,以专业知识投入司法办案实践,在办案时勤思考、善专研、重积累,将实务经历转化为实务经验;另一方面,注重夯实理论基础,与同事共同研读、探讨相关案例,关注、思考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务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和运用。

“高洁的人格是千金买不来的无形资产!”王会保一直牢记自己刚从事检察工作时对自己所说的话。如今,他依然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伴着最热爱的检察事业,意志昂扬,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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